今年6月起,北京市9800余家事業(yè)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必須公開,與單位負責人有夫妻、直系血親等關系的應聘人員,不得應聘秘書、人事、財務等崗位。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有夫妻、直系血親、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,不得應聘單位的秘書、人事、財務、紀檢監(jiān)察崗位,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。
本報訊(記者溫薷)今年6月起,北京市9800余家事業(yè)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必須公開,與單位負責人有夫妻、直系血親等關系的應聘人員,不得應聘秘書、人事、財務等崗位。昨天,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了《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》。
北京現有事業(yè)單位9800余家,人數逾46萬。按照辦法內容,今后全額撥款、差額撥款、自收自支的事業(yè)單位及行政機關工勤人員招聘中,除政策性安置人員、急需引進的高層次緊缺人才、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及涉密崗位等情況之外,6月起都要實行公開招聘。
對于應公開而未公開招聘的事業(yè)單位,將會受到相應處理及通報批評;未經公開招聘就上崗的受聘人員將被清退。
此外,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有夫妻、直系血親、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,不得應聘單位的秘書、人事、財務、紀檢監(jiān)察崗位,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。
事業(yè)單位如發(fā)布招聘信息,須在該單位網站及市人保局、區(qū)縣政府網站上同時公布,公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,且公布后不得擅自修改。
對于考試形式,將按照管理崗位、專業(yè)技術崗位、工勤技能崗位的不同采取分類考試。具體考試大綱將由市人保部門公布。